[新聞] 精品飯店宅變三流賓館單身女哭訴:砸積蓄買到爛房子 (台中海線)

不知建商圖文不符是否為常態??

https://tw.appledaily.com/hot/realtime/20190704/159166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預售屋像拆福袋,好壞憑運氣。台中一名林姓單身熟女3年前砸百萬積蓄,購入梧棲預售小宅,豈料今年初交屋時,發現建商當初標榜的精品飯店高規格設施全部消失,屋內瓦斯爐變電爐,她氣到不願交屋,卻接到建商的存證信函,林女求助無門,哭著《蘋果新聞網》投訴,「本來期待未來的家像精品飯店,結果走進才發現是賓館,而且還是三流的那種。」

宣品建設推案「德芙」,為2棟地上6層,地下1層建物,總共34戶,基地位於梧棲大仁路一段,屬小宅產品,主打低公設、低首付,自備38萬即可交屋,該案隔壁也是宣品建設透天建案「藏穗」,但兩相比較下外觀相差甚鉅。

林女(38歲)購入坪數21.62坪的小兩房,總價含車位共392萬,因相中該案近工作地點,加上小坪數,符合單身需求購入色,她貸款270萬,目前銀行已撥款200萬,加上自備款,目前僅剩下尾款84萬未繳交。

大理石壁面變壁貼

她控訴新屋因瑕疵太多,不願進行點交,「看到屋況後真的覺得太誇張,本來期待未來的家像精品飯店,結果走進才發現是賓館,而且還是三流的那種。」目前房子雖已過戶至林女名下,但因點交流程未完成,建商不給鑰匙,她也無法出入自己購買的房子,她控訴建商擺明逼迫消費者吞下爛房子,且態度強硬,如今只想退屋。

林女表示,在公設部分,當初廣告DM美輪美奐,氣派大廳搭配大理石壁面與水晶吊燈,精品飯店的高規格設施,讓人心動不已,沒想到一進門大理石壁面變壁貼、水晶吊燈變成日光燈,更慘的是施工品質,角落明顯能看出壁貼翹起一角,再再都讓林女萌生退屋念頭。

此外,林女主張專有部分,原合約中明白寫道「提供天然瓦斯」,沒想到在交屋勘驗時連瓦斯管線都沒安裝,更不用說天然瓦斯,住戶只能叫桶裝瓦斯因應;另外廚具部分本來合約寫道配備櫻花牌廚具雙口爐,結果最後變成單口IH感應爐,讓習慣明火快炒的林女無法接受。

「壁紙是為了護牆」

據林女出示手機對話,自6月中起建商幾乎不回應林女訴求,完全不讀不回,讓她不知該如何是好,月薪3.2萬的林女痛訴,因不想負擔在外租屋的費用,目前居住在苗栗的朋友家,但上班來回的油資加過路費一個月就超過8千,加上因為貸款已經核准,必須開始繳交一個月約1.2萬的房貸,基本支出就達2萬元,更遑論未來訴訟的額外費用、時間,買間房竟逼得她喘不過氣。

《蘋果》實際走訪現場,一進門就驚見住戶口中的仿大理石壁貼,上方掛著十分陽春的信箱,的確與廣告上圖示相差甚巨;廣告中庭的花草碧綠,現場也只有兩顆盆栽,顯得十分淒涼;且多處尚在施工中,連B1停車場都進不去。不過現場管理員則跳出來解釋,由於部分工程尚在進行,建商擔心大廳鋪設大理石壁面會刮傷,「聽說在其他工程完成後,才會進行最後的裝飾。」

雙口爐變IH感應爐

記者在現場遇到另名住戶童小姐(56歲),她說當初看準小坪數房子適合退休居住,也看中公設機能才購買,還花了幾十萬客變,結果遇到與林女相同問題,「有家進不得。」她更痛批公設點交是由管委會負責,上月初管委會招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她並沒有參與,沒想到送交區公所的名冊簽到簿上,居然有她簽名並勾選本人出席,《蘋果》比對童小姐字跡,的確與簽到簿上不同,讓童小姐認為「根本就是黑箱作業,欺壓無知百姓。」

對於客戶諸多指控,宣品建設張姓負責人表示,從預售到過戶當中,林女未提異議,貸款也通過撥款,直到交屋當天她才反應,業者強調,去年12月、權狀尚未過戶時,有告知有疑義的住戶「可原價買回」;但林女反駁,「對方的確有這樣說,但當時尚未點交,根本不知道屋況,之後想退屋建商完全不給退,也沒人可退得成。」

針對有寫在合約中的櫻花牌雙口爐具,業者說, 2016年8月,在社區住戶群組中舉行投票,當時有26位投下願意更換成IH感應爐,僅5位投下反對票,基於少數服從多數的概念,遂更換了廚具設備,「都有紀錄可以佐證。」

管委會簽到簿竟造假

至於大多住戶不能接受的大理石變壁紙,業者則稱:「當初已在合約載明,『廣告宣傳品以寫意手法表現、實際以現場施工為準』,並且有給5日審閱期,客人沒問題雙方才簽名的」,但記者提出內政部預售屋條約,張女則回應:「地政局有拿合約回去審閱,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對於未來大廳公設下一步,業者沒有回應。

另對於管委會簽到簿造假,業者稱不清楚此事,但喊冤說:「建商基於提撥基金與協助成立管委會角色,才使用替客戶的代刻印章。」

而同業聽聞該案,驚訝表示,現在消費者已經很精明了,單以公設來論,「這種作法已經不可能發生在市中心的建案。」

建商未依規換舊約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審閱過合約後表示,該合約有三分之一的內容不符合內政部頒布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中「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包含賣方對廣告之義務、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共有部分項目、總面積及面積分配比例計算、履約保證機制、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驗收交屋保留款、稅費負擔之約定、違約之處罰等8大項,且該案合約書早在去年3月就被申訴過,經過一個月後再複驗合約,已全數合格。

不過林女手中的合約書竟是2016年簽訂的合約,顯示建商即便經過稽查,卻沒有依照規定對舊客戶進行換約,康馨壬指出,消費者若申訴,經查證屬實,可依《消費者保護法》,對建商進行行政處份。

保留尾款當作籌碼

康馨壬則建議,根據此案而言,建議消費者點交後帶著合約與附屬文件到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以避免建商相應不理,基於公權力介入,建商出面調解、協商的機率也較高;若最終若調解不成,消費者也可直接提起民事損害賠償,透過司法途徑主張權益。

另外,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建三表示,依照實務經驗,建物中並未有如海砂屋等影響居住安全的重大瑕疵,依照比例原則之下,消費者要能成功退屋的機率不高,他建議林女,先行點交房屋且詳列缺失如廚具、管線等,並保留尾款當作籌碼,再與建商協商溝通對民眾較有利,否則可能會因交屋逾期,被建商依違約而沒收價金。(陳筱惠/台中報導)

rest30837 wrote:
不知建商圖文不符是...(恕刪)

要錢的新聞網站就不要貼了,

爛蘋果從要登錄現在又改要錢,收入有增加嗎?

應該是每況愈下吧
rest30837 wrote:
精品飯店宅變三流賓館...(恕刪)


光看標題還以為是在說高雄的85大樓

mx3000 wrote:
要錢的新聞網站就不要貼了,...(恕刪)



+1000000000
預售屋本身風險就很高...台中買房建議找大間知名的建商

之前還有小間的建商蓋到一半就倒閉的
前幾年在找房子的時候,有去看過
現在想想還好當時沒買是對的
尾款對建商跟本不痛不癢,這種怎麼可以不讓他紅,好顯我買別家.....公媽有保佑。
+200000000

mx3000 wrote:
要錢的新聞網站就不...(恕刪)
偽造簽名這可以提告了呀~

而且不是還在蓋嗎,怎麼會有管委會?
噗! 大仁路一段61巷, 根本就稻田中央, 花這種盤子價買這麼小的房子, 是頭殼壞了嗎?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