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認知的土地徵收價應為公告現值1.4倍
土地重劃分回土地最少45%有時可到50或55%的事實
在台南市舉喜重劃區分回45%與明興路925巷道路徵收且徵收款一次領
到了高雄市
中都重劃只分到39%(地政局臭屁回應要不要隨你)...中都鐵路徵收1.35倍(一樣要不要隨你...好再這部分是一次領)
灣內重劃簡易體育館案.....土地分回24.5%(要不要你家的事..當地主乞丐嗎)
部分徵收1.35倍就算了還分5年支票(媽的明明中央款一次到位....押錢是怎樣心態)
這幾次事件
我個人覺得陳市長你可以在亂搞
爛透了
台南當初許市長條件一次到位還很謙虛得道歉說困擾地主了
高雄真是高高在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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