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ctw wrote:
網銀不一定需要opt 簡訊就能轉帳吧⋯?
我所用過網銀沒一個不需要otp的
沒這機制會被金管會罰錢罰到死
你可以舉例任一網銀只要帳密不需要otp 簡訊就能轉帳到任意帳戶的
nickmail1971 wrote:
1.中國抓詐騙這些判刑是最重的,連跑到別國都被逮回重判,連不是中國人都被逮去重判,新聞沒看嗎
2.中國什麼東西都是要行動支付,帳號密碼都是在手機或電腦等軟體上,有這類詐騙偷盜信息,應該在中國就早爆發了,按一般所述中國全面警察監控下,搞這類的不早就被抓了,還能存活笑死了
每条信息0.2元低价收购,利用工作便利获取近50万条信息欲牟利!记者今日从广州白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买卖双方均获刑罚。
纪某是一家货运代理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为获取更多客户资源,某日,其向姚某提出收购客户订单信息的需求,并承诺以每条信息0.2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姚某收购。
利益面前姚某非常心动,动起了“歪脑筋”。姚某是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客户网店的电商销售及运营工作。在纪某的指使下,姚某利用工作便利,在公司后台下载客户网店的订单信息520882条,并于同日拿到纪某的货运仓库内,按照纪某的要求在纪某的电脑上进行筛选后交付给纪某。订单信息包含客户姓名、手机号码、快货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纪某仓库的电脑里提取到该网店的客户信息489027条。公诉机关指控二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纪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姚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