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後)Butterfly 2 泡水事件,爭取免費維修

Hello 各位

繼三個月前Butterfly 2 泡水事件後

於昨日(1/17)上午終於拿回"免費維修"的手機

Butterfly 2 第一次下水救...(傳送門)

由於很多人都認為我是把手機丟到"肥皂水"裡才導致這場意外

在此先跟各位道歉,當時文章並沒有寫得很詳細

而很多觀眾也很熱心的PO了很多有關IP等級的酸文

讓很多不了解IP等級的版友們有機會了解,在此謝謝各位

而為什麼我敢這麼大聲說我用"肥皂"清洗"螢幕表面"呢?

↓↓↓↓↓↓原因在這裡↓↓↓↓↓↓

避免將手機浸入或讓USB連結埠及耳機恐接觸到液體肥皂或清潔劑等化學液體。

而為什麼我會需要清潔螢幕呢?

因為拉屎拉到一半他就這樣飛進屎鍋裡面游泳了

才剛拿起來螢幕就進水了...SO稍微清洗一下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比較關心,為什麼會搞"三個月",為什麼可以"免費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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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2014年9月19日購買,於同年10月28日手機進水

因當時天色已晚,所以晚上就先丟防潮箱看有無作用

隔天(10/29)就將手機送到八德路一段29號3F(旁邊有間漢堡王)

就這樣等了三天(11/1)上午我收到一封簡訊,內容為螢幕維修報價$2850.....

我馬上拿起電話打去客服中心

並告知手機表標榜防水,掉進馬桶不到5秒鐘就進水,這要我付費維修有點不合理

因跨周末,隔了四天(11/5)終於接到HTC的電話

客服小姐一開始就跟我陳述,手機不是完全防水,防水是有條件

條件逼需視水下1公尺及三十分鐘內

我聽了回她一句:您的意思是我家的馬桶有1公尺這麼深,我撈30幾分鐘撈不出來所以浸水了?

而我的訴求就是"免費維修"如此簡單,克服也說會再跟主管討論並替我爭取權益

接下來的通話以重點表達


11/7:告知願意以$2850的8折維修...拒絕!

11/10:告知願意以$2850的7折維修...拒絕!

11/11:鬼打牆...

11/12:告知因雙方無法達成協議,考慮到維修時間(已超過15天),故先將手機寄回我這


11/16收到手機(沒有拆過的痕跡),並附上"檢修報告"...上頭只有4個字"螢幕受潮"

挖X..等了15天的檢修結果竟然只有四個字...

上消費者保護官網站,填寫並投遞"消費爭議申訴資料表"

申訴要旨如下:

消費關係要旨:HTC 防水手機 Butterfly 2 標榜達防水等級IP55、IP57卻進水。

申訴處理經過:送檢結果HTC為"螢幕受潮"與本人協商,此案件與該公司防水廣告不符,仍需支付$2850維修費用。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HTC聲稱手機保固為購買日起算一年(本人於2014年9月19日購買,於同年10月28日發生進水現象),既然手機包裝盒及廣告上都標示符合IP55、IP57規範以及Dust proof and waterproof,卻說螢幕受潮不在保固範圍,不願意為此案負責以及新品更換或免費維修服務。 請求內容:因廣告及盒裝上皆有標示讓消費者確信"手機可防水"的資訊,且官方網站上標註"符合 IP5X 防塵與 IPX7 防水標準。防水可達水深 1 公尺,時間可達 30 分鐘。",但現在手機進水卻不承認是產品瑕疵,涉及廣告誇大不實以及欺騙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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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收到從消保官寄來的信件,內容是宏達電必須在15日內給予消費者回應,如不符或未達成協議仍可再上訴


11/25:換人跟我溝通(好像是主管),並答應以$2850的5折維修...拒絕!

我問,你們有拆開檢測維修嗎? 對方:.......

(根本沒檢測,說用判斷的就知道是螢幕受潮)


至12/2期滿15天,雙方並未妥協,所以上消保官網站二次投訴

(在此奉勸覺得錢可以解決事情的人,千萬別上訴...因為一等就是15+天)

12/19收到消保官的來信,於12/29日下午由消保官及雙方出面進行調解

HTC來了一位工程師,消保官(大美女)聽過我的陳述後問HTC代表人,公司這邊怎麼回應

HTC代表人:我們有將手機拆開檢測,並測試氣密,以及防水膠條機構,都正常..都正常..都正常...

消保官:既然都正常,為什麼將手機進水的責任推給消費者?

HTC代表人:.......(挖坑給自己跳...)

講到這裡...代表我已經全贏了...


12/31:同樣是主管的聲音,並答應"免費"維修,但應隔天就是元旦假期,故於1/5日派人來收件

1/5那天就這樣傻傻等了一天沒人來...1/6晚上我火上心頭打電話至客服中心,並要求先前主管與我聯繫

在這天的電話中,HTC承諾給予印有HTC Logo 32G 的隨身碟


我說:
我花了快三個月的時間,就因為你們不願意承認你們產品有瑕疵並不給予免費維修,

說好1/5來收手機,現在1/6都快8點了還沒人來,一個隨身碟就要打發我嗎?

最後條件為:手機延保(一定要的),過保後如電池蓄電量不足可"免費更換",隨身碟2隻!!!

1/7終於有人來收手機,並在1/17上午10點左右,快遞將手機送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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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不好意思經過三個月才給各位正面的回應

還有人在上一篇文章說我是來亂的....

或許有人會說,神經病花三個月等一個免費維修,

但我會說,HTC都願意從8折7折降到5折讓你維修,這代表什麼?

你不願意修就等,我沒損失,願意修我就賺?

但就是嚥不下這口氣...公司這麼大,維修卻這麼貓毛...

人生第一支手機是MOTO的MB525三防機

維修中心換東西超級阿撒立,底下四大天王按鍵燈不亮維修,連面板都幫我換新的

反觀HTC....真覺得我開的條件實在是太便宜了

在此分享為自己抱不平的經驗給大家分享
這隻手機的技術已經做到usb孔不加蓋也防水
所以除非手機有拆過,不然進水不給修就說不過去了

真是遲來的公道
實在太優秀了!
這樣也凹的到!
持之以恆果真是王道!
也太專業3個月
不過確定氣密 膠條都正常那還出問題也蠻弔詭了
美女消保官什麼的 我很有興趣
這樣做是對的 只是要是我 我都慧要求換一隻全新的機種 而且這個應該可以要求相關賠償

a7877853 wrote:
這樣做是對的 只是...(恕刪)

+1

如果是我會要一支全新的!!!
讚啦!千萬別讓廠商吃定消費者,花錢買的應該是享受,不是買氣受!
讚!確實不是錢跟時間的問題,是非曲直總有個道理,欣賞樓主的毅力與擇善堅持!
支持樓主的行為
產品有問題本來就要公司負責
還想凹消費者的錢
讓公司知道消費者不是好欺負的
給樓主讚!!

不像魔法的法術 wrote:
因為拉屎拉到一半他就這樣飛進屎鍋裡面游泳了...(恕刪)

是不是因為有屎味,臭了三個月,實在受不了!
SO .....免費維修、打發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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