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朋友要帶手機來台灣,請問飛機海關方面…

請問一下,因為剛好因緣際會有朋友要從大陸幫我帶手機來台灣(s10+),因為不太懂海關那邊規定,他在廣東要從香港來台灣,那它可以直接帶手機(未拆封)的直接帶來台灣嗎?還是他要拆封帶在身上(因為聽說不能放在托運行李),感謝科普




另外我是要買港版s10+,已經決定要買了,頻段方面會很完全不支援嗎?除了這點台灣不支援還有什麼重大缺失?聽說好像還要再找人開通之類的另外已經決定要買了!保固什麼的我在自己承擔就好。
1~2支沒問題
10支就看運氣了⋯⋯

HappyNewYear wrote:
1~2支沒問題10支...(恕刪)


確定可以嗎?那它需要拆封拿起來用還是怎麼樣

大赦天下 wrote:
請問一下,因為剛好...(恕刪)


大大,小弟記得規定好像是兩件是上限。
但是物品的金額也是有限制的,所以要是物品金額超過了,沒有申報被查到了就是沒收……
沒收以後,你就天天上網查什麼時候有拍賣會了。
運氣不好的話,連拍賣都沒機會了……你清楚什麼意思就好~

帶兩隻應該不會超過的。
大赦天下 wrote:
確定可以嗎?那它需...(恕刪)


大大,那個不用拆封。
因為很多機場自己也有在賣3c產品,在免稅店,還會有托運的服務,所以不用特別拆封的。

kiuyji05 wrote:
大大,小弟記得規定好...(恕刪)



因為不想要讓自己女友虧到哈哈 因為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不過謝謝你 所以帶兩支確定ok嗎?

大赦天下 wrote:
因為不想要讓自己女...(恕刪)


大大也可以自己去查出入境攜帶物品的規定,那都有寫。
要帶兩隻,就乾脆一隻拆封,一隻不拆封,這樣也沒有超過的可能了🙂

小弟只知道桃園機場現在都是對攜帶肉類比較嚴格執行,其他都還好。
大赦天下 wrote:
請問一下,因為剛好...(恕刪)


朋友要從中國幫你帶手機來台灣(s10+)

1. 要拆封,至少被查到,問到時,就說是已修好,幫你帶回台,是2手機
2. 手機有電池,當然是不能放在托運行李,版大你沒搭過飛機?
3. 所有有電池的東西,都要帶在身上

4. 都已經決定要買港版s10+了,就買吧!!!
5. 頻段方面會很完全不支援嗎? 你怎不自己去比較港版s10+頻段 vs 你的台灣電信商頻段???
6. 還有什麼重大缺失? 就水貨無台灣保固囉!!!

7. 聽說好像還要再找人開通之類的鬼? WTF!!!
myfirstcar wrote:
朋友要從中國幫你帶...(恕刪)


大大 其實手機電腦是可託運的! 但怕摔壞的話 自己攜帶最保險!

我以前要在amazon買手電筒(有附電池在透明的硬殼與手電筒pack在一起---> 工廠出貨的狀態)
最初代運的小姐沒有搞懂就說 有電池的他們不能代運。
最後我查清楚確定是"代運的小姐沒有搞懂"!
只要是"工廠出貨的狀態"(如手機筆電 電池是built-in,不可以拿出) 手電筒附電池也是工廠出貨的狀態的packing.
都沒有問題。

我以前在荷蘭上班 同行有一位是台灣某大筆電廠在當地的經理,他們的筆電也是搭飛機送到阿姆斯特丹的發貨倉庫。


<長榮官網>
https://www.evaair.com/zh-tw/managing-your-trip/other-information/restrictions/#
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備用電池

做為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如手錶、計算機、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及錄影機等。如果該電子產品放置於託運行李中,必須確保該電子產品不會因未預期情形下啟動而造成損害,並且該電子產品是必須完全關閉的狀態(不是處於睡眠或休眠模式)
。鋰電池容量在100瓦特-小時(含)以下,每個人最多可攜帶15個可攜式電子裝置和/或20個備用電池,超過數量需經航空公司同意。

攜帶備用電池及行動電源的限制: 電池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如放置於電池保護盒,或於電極上貼上絕緣膠帶或個別放入塑膠保護袋中,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備用鋰電池必須低於 100 瓦時 (Wh)/ 2 克鋰容量 (LC),行動電源若無明確標示規格或數值則一律禁止攜帶。

額定能量的計算公式:Wh (瓦特-小時) = mAh (毫安培 / 小時) / 1000 x Volt (電壓)
舉例來說一個20000毫安培的行動電源,標註電壓是3.7V,那麼它的額定能量就是20000mAh/1000* 3.7V=74Wh。

須經航空公司同意: 備用鋰離子電池超過100瓦特-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含),每個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上機,超過160瓦特小時則禁止攜帶。含鋰電池之物品,每個鋰電池必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3部分」,38.3節之每項試驗要求。裝有鋰電池之輪椅或其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之運送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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