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因為剛好因緣際會有朋友要從大陸幫我帶手機來台灣(s10+),因為不太懂海關那邊規定,他在廣東要從香港來台灣,那它可以直接帶手機(未拆封)的直接帶來台灣嗎?還是他要拆封帶在身上(因為聽說不能放在托運行李),感謝科普另外我是要買港版s10+,已經決定要買了,頻段方面會很完全不支援嗎?除了這點台灣不支援還有什麼重大缺失?聽說好像還要再找人開通之類的另外已經決定要買了!保固什麼的我在自己承擔就好。
國外買手機無論有沒開過的都可以帶來台灣,只是一定要確認手機有沒有支援台灣頻段,如果缺少了一個頻段問題請看這文章就有你的答案了http://ifans.pixnet.net/blog/post/226865960-%E7%BC%BA-700-%E9%A0%BB%E6%AE%B5%E7%9A%84%E6%99%BA%E6%85%A7%E5%9E%8B%E6%89%8B%E6%A9%9F%EF%BC%8C%E5%B0%8D-4g-lte-%E4%B8%8A%E7%B6%B2%E6%9C%89%E4%BB%80
大赦天下 wrote:請問一下,因為剛好...(恕刪) 大大,小弟記得規定好像是兩件是上限。但是物品的金額也是有限制的,所以要是物品金額超過了,沒有申報被查到了就是沒收……沒收以後,你就天天上網查什麼時候有拍賣會了。運氣不好的話,連拍賣都沒機會了……你清楚什麼意思就好~帶兩隻應該不會超過的。
大赦天下 wrote:因為不想要讓自己女...(恕刪) 大大也可以自己去查出入境攜帶物品的規定,那都有寫。要帶兩隻,就乾脆一隻拆封,一隻不拆封,這樣也沒有超過的可能了🙂小弟只知道桃園機場現在都是對攜帶肉類比較嚴格執行,其他都還好。
大赦天下 wrote:請問一下,因為剛好...(恕刪) 朋友要從中國幫你帶手機來台灣(s10+)1. 要拆封,至少被查到,問到時,就說是已修好,幫你帶回台,是2手機2. 手機有電池,當然是不能放在托運行李,版大你沒搭過飛機?3. 所有有電池的東西,都要帶在身上4. 都已經決定要買港版s10+了,就買吧!!!5. 頻段方面會很完全不支援嗎? 你怎不自己去比較港版s10+頻段 vs 你的台灣電信商頻段???6. 還有什麼重大缺失? 就水貨無台灣保固囉!!!7. 聽說好像還要再找人開通之類的鬼? WTF!!!
myfirstcar wrote:朋友要從中國幫你帶...(恕刪) 大大 其實手機電腦是可託運的! 但怕摔壞的話 自己攜帶最保險!我以前要在amazon買手電筒(有附電池在透明的硬殼與手電筒pack在一起---> 工廠出貨的狀態)最初代運的小姐沒有搞懂就說 有電池的他們不能代運。最後我查清楚確定是"代運的小姐沒有搞懂"!只要是"工廠出貨的狀態"(如手機筆電 電池是built-in,不可以拿出) 手電筒附電池也是工廠出貨的狀態的packing.都沒有問題。我以前在荷蘭上班 同行有一位是台灣某大筆電廠在當地的經理,他們的筆電也是搭飛機送到阿姆斯特丹的發貨倉庫。<長榮官網>https://www.evaair.com/zh-tw/managing-your-trip/other-information/restrictions/#可攜式電子裝置及備用電池做為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如手錶、計算機、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及錄影機等。如果該電子產品放置於託運行李中,必須確保該電子產品不會因未預期情形下啟動而造成損害,並且該電子產品是必須完全關閉的狀態(不是處於睡眠或休眠模式)。鋰電池容量在100瓦特-小時(含)以下,每個人最多可攜帶15個可攜式電子裝置和/或20個備用電池,超過數量需經航空公司同意。攜帶備用電池及行動電源的限制: 電池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如放置於電池保護盒,或於電極上貼上絕緣膠帶或個別放入塑膠保護袋中,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備用鋰電池必須低於 100 瓦時 (Wh)/ 2 克鋰容量 (LC),行動電源若無明確標示規格或數值則一律禁止攜帶。額定能量的計算公式:Wh (瓦特-小時) = mAh (毫安培 / 小時) / 1000 x Volt (電壓)舉例來說一個20000毫安培的行動電源,標註電壓是3.7V,那麼它的額定能量就是20000mAh/1000* 3.7V=74Wh。須經航空公司同意: 備用鋰離子電池超過100瓦特-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含),每個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上機,超過160瓦特小時則禁止攜帶。含鋰電池之物品,每個鋰電池必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3部分」,38.3節之每項試驗要求。裝有鋰電池之輪椅或其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之運送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