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的小羿 wrote:
看看北市政府的新聞稿吧
SONY在協商會無故不出席
http://www.legalaffairs.taipei.gov.tw/ct.asp?xItem=67886141&ctNode=53747&mp=120034
瑞典商索尼行動通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就是SONY MOBILE
這樣可以証明SONY總公司就是怎麼樣對待消費者的吧
所以還會是新字的問題嗎?
哇~~

眾說服務好棒棒的宏達電也無故不出席...
"這樣可以証明"宏達電"總公司就是怎麼樣對待消費者的吧"?
farastein wrote:
爽爽賣那麼多隻,出問題的機子很多,但以比率還看是比較低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