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鑑定結果是,現在2支都被判斷為新品不良機,昨天網友給的LG的電話專線,我已經打去詢問了,LG是說明天專員會來跟我說,而通信行是說要跟LG說才能判斷是否能退費,以確認序號是公司貨不是水貨 (圖片以附上)!!
兩支手機狀況為:螢幕無法正常開啟、點選2下螢幕無法應、照相開閃光燈無法正常關起,皮套無法看時間,手機大lag會自動鎖屏...等),這些狀況當初沒拍下影片,我也知道口說無憑,但若您不喜歡看,可以不用特地留言說我抹黑LG G3,反正我說的都是實話。
這兩支手機都只使用不到4天就送檢了,工程師都說是"新品不良"要讓我更換新手機,但我都換過2支了
,已經沒有信心使用第3支了.......

打去給LG公司,他們表示手機是向長欣通訊行的,要我找長欣負責,現在是要我去消基會投訴,他們才願意有人來處理嗎?
又打給LG公司一次,客服專員永遠都說同一套,「手機不是他們賣出去的」、「請你自己去和通訊行協商」、「我們公司是不能退費的」、「你可以去消保會投訴通訊行」,不斷的重複,很抱歉,我很生氣地說了,「所以你們的售後服務只能維修和換新機嗎?」,他竟然說對,我真的被氣到哭,手機是你們公司出來的,全部的事情都要我一個人解決,我從中只學到,如果事情沒有鬧上新聞表面,他們永遠只會跟你說同一套說詞..... 我絕對不會在LG這間公司買東西了!
通訊行方面則是在今晚主動聯繫我,要退費給我,但不是全額退費,少了1000左右,這1000塊就當作教訓我沒在直營門市買和沒有好好選商家, 但我也不會再長欣通訊買手機了 .....
這段時間以來,我學到好多課本上沒有的知識,更看到人性的冷暖,謝謝那些私信來幫助我的人,你們要我努力爭取權利,還有那些說我單子造假的人,讓我知道商家有多們惡劣,這整整塊2個月的心得大概是...
很多時候消費者,若你不去爭取你的權利,不會有人幫助你的,唯有靠自己!!為了這支手機,我把消費者保護條約翻遍了,並且也聯絡長欣總店他們分店的情況,雖然他完全沒有理我,就差找上消保會了,有人跟我說,「你就在拿第三支LG G3那支,反正7天內也能換新」、「如果走到法律這步你會很麻煩」,這些我都知道,但我只是在想,明明有很多管道能走,能申訴,為甚麼我要讓自己的權益受損,明明手機七天內有瑕疵是能換新機或是要求退費,為甚麼我就不能要求店家這麼做,我不是奧客,我只是用正當的理由這樣告訴他們,但他們卻都推託,我一直不斷地跟他說「所以我現在要找誰幫我處理」,這種孤立無援的感受,真的很難過,只能跟版友說,買手機挑手機,也要挑店家,並問清楚他們的售後服務,問到底,然後若跟我有一樣的情形,不要覺得麻煩,不然就是自己權益受損。
再次說明,我只是學生,背後也沒有龐大勢力,LG公司也沒有找過我,都是我主動聯絡的,不會有甚麼想將醜聞壓下來之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