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211091703353
之前對於電動機車跟電動自行車的分別一直很混淆,感覺好像只是速限上的不同,
但常常看到時速也不比電動機車慢,同時也衍伸出很多改裝車穿梭街頭,
電動自行車現在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而且開始要掛牌保險納管,
真希望規範能真的改善像雙載、超速、亂停這些問題,不過又有新舊之分,
已購買的有二年的緩衝期,這樣二年內不就灰色地帶?
小惡魔新聞台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