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l2012 wrote:沒違法幹嘛怕人講??沒犯法幹嘛怕臨檢??這兩句話意思有不同嗎??所以是不能講的秘密??(恕刪) 聽說老共正在研擬新法針對台灣某些人或團體,凡事有企業資金與之有特殊往來,皆可適用此法。就拿個比喻,未來這法案通過,還有多少公司敢在三明治投廣告呢?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除了送飲料給桃園醫院振宇五金是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嗎?需要這樣起底? 起底?當小英的朋友是有很丟臉嗎?查了一下,幾十家分店居然沒有在高雄開店,身為DIY愛好者,我很想去朝聖說。
換黨執政真的造就好多有錢人, 當官的發財, 做生意的也發財尤其開放軍事單位對外採購之後, 從衛生紙, 掃把, 到電動工具, 每一年特力屋, Homebox..這些搶破頭, 但是比價比服務比內容還是比不過黨證goethe0214 wrote:可以這樣拍照的話,有(恕刪)
Nelson5 wrote:換黨執政真的造就好多有錢人, 當官的發財, 做生意的也發財尤其開放軍事單位對外採購之後, 從衛生紙, 掃把, 到電動工具, 每一年特力屋, Homebox..這些搶破頭, 但是比價比服務比內容還是比不過黨證 我沒黨證我也賺到股票上漲1萬6000點等下跌我會想賣掉
hs5547 wrote:幾年前,最護人權的民進黨政府派憲兵穿著便服,以恐嚇的方式,將流落在外的白色恐怖檔案取回這件事99%被民眾遺忘了只不過幾年前的事 樓主的記憶力不怎麼好的樣子2015年9月,魏姓民人(軍方稱單一民眾為「民人」)透過Yahoo!奇摩拍賣[5],購得三份疑似涉及臺灣白色恐怖行動的戒嚴時期文獻,之後欲進行轉賣[6]。三份文件包括「胡家佑檢舉郗安鈞案」、「黃興邦檢舉劉謀修案」、「林隆武台獨活動案」[7]。2016年2月19日,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獲悉網路有人販賣「機密文件」[8],立即指揮臺北憲兵隊展開調查;憲兵在無任何檢察官指揮之下,透過魏的普洱茶網路拍賣網頁取得聯絡。憲兵佯稱要買普洱茶,並與魏約在台北捷運蘆洲站面交。憲兵出動約十人,其中數人向魏表明了自己的身分,將魏押上廂型車,並要求魏簽具「自願受搜索同意書」,還將魏的摩托車扣押,由憲兵將之駛至魏的住宅。憲兵至魏的住宅調查與錄影蒐證,取得了文獻。之後,魏被憲兵帶往憲兵隊夜間偵訊,憲兵並以贓物罪與妨害秘密罪開立收據,將文獻扣押處理。3月1日,軍方又約魏前往超商,軍方拿出新臺幣15,000元,要求魏簽立切結書,不再追究軍方的任何責任,但魏婉拒。3月5日,魏的親人在批踢踢網站發文,表示心生畏懼,此一事件因而被揭露。這件事發生在最護人權的國民黨政府時代。樓主是忘了吃銀杏?還是故意忘了吃銀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