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午將攸關陸生納健保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排入本周五院會討論事項第4案。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會後表示說,希望周五可以通過,在野黨若反對就表決。負責召集此法案協商的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也說,這個修法拖很久了,但他相信民進黨為展現捍衛人權價值,應該不會反對。
立院內政委員會去年9月初審通過《兩岸關係條例》第22條修正草案,將陸生來台「停留」改為「居留」,以便讓陸生符合《全民健保法》居留滿6個月就強制納保的資格。而衛環委員會去年10月否決民進黨健保費全額自付的版本,而維持原條文。也就是說,未來法案若三讀,陸生納保後保費將比照現有外籍生,自付6成(每月749元),政府補助4成(每月5百元)。(黃揚明/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1124/739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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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重點
一個是將陸生的身分由「停留」改為「居留」
第二個是一直以來的「外籍生」都有政府補助
第三個是陸生的保費也比照現有的政策,政府補助4成(每月5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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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又同時繳健保費的你,感覺如何?
因若當對岸是他國那就是外籍生
依理納入外籍身分比照辦理既可
但是呢~
在"情感"上個人就不爽又不能不找藉口反對
假如只是主張賣台讓對岸佔便宜
卻又不檢討行之有年的外籍生也是如此補助也佔便宜
這會顯得有點矛盾
因此應該會自創敵國說主張敵國學生不能佔便宜
那這"敵國"標準就可以隨我個人解釋了
不管是甚麼行為只要別國沒有大陸獨有像是飛彈之類
只要在附近就說是對者台灣那就是為敵這就成立了
反正阿扁都可以依此當成...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
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我解讀成敵人這也是很正常
反正我的標準就是依據目的為何去選用可排除或納入對象的標準
人性人權什麼的這時就又不是這時個人準則了
反正我就是不理性就是要難搞要雙重甚至三重標準那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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