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應該是所有人都該享有並且由國家保障的權利。
身邊當然有同志,暸解因為性向認同所帶來的巨大壓力,同志痛苦的來源很多樣,釋憲結果出來,我心裡是無比開心,這代表以前表現在制度上的歧視,已經在歷史上被這個樸實有力的釋憲結果扭轉了。
釋憲結果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
太棒了!
恭喜所有人!
同志雖然還有一大段路要走,但一切都會更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