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或私人面對面談話偷錄音,證據有效嗎?

例如,公司在開會,有人未經告知就偷偷錄音,而且是長期性質的(每次開會都錄)

例如,某幾個人在談話,其中一個人未經告知偷偷在口袋藏錄音筆錄音


請問這種情況下取得的證據,能否作為合法的有效證據? 還是要依個案通盤考量?
有效啊,

像我在公部門服務,有些民眾上門問問題,都會偷錄音,然後回去後,斷章取義,放出來罵,

這很正常。

甚至不怕得罪媒體的說一句話,長期以來,媒體(特別是平面媒體),就是這樣在操作的。

打一通電話進公部門業辦單位,問十分鐘,出來就兩句話,這都很正常。

所以不要太相信新聞記者的報導,那都是斷章取義的結果。

偷錄音能不能當證據?前面有林益世案參照。
三星銀河系 wrote:
例如,公司在開會,...(恕刪)

檢警非法採證才無效
只是說偷錄音這個舉動本身可能有妨害秘密罪的問題
所以很多單位的電話或會議有錄音錄影都會事先告知

開會應該要有會議紀錄,該有白紙黑字的就要有白紙黑字
如果公司搞到要員工錄音自保
這種公司還是早點離開的好
三星銀河系 wrote:
例如,公司在開會,有...(恕刪)

有效啊
看看前幾天 沸沸揚揚的獵雷艦就知道了
三星銀河系 wrote:
例如,公司在開會,...(恕刪)

無效

但可以影響法官心證

法官心證在判決裡有多大份量應該不言而喻吧
只要符合兩個要點就有證據力,且不會觸犯妨害秘密罪
1.錄音者為當事人之一
2.錄音是為了蒐集訴訟證據 (即便不確定是否會發生訴訟,簡單說就是自保行為無罪)

當然,這有條件 ↑ 你必須不是犯罪的那一方
比方廁所偷拍狂魔也符合上面兩個要件,但他是罪犯,所以不管法條怎麼解釋,利益都不歸於他
三星銀河系 wrote:
例如,公司在開會,有人未經告知就偷偷錄音,而且是長期性質的(每次開會都錄)

例如,某幾個人在談話,其中一個人未經告知偷偷在口袋藏錄音筆錄音


請問這種情況下取得的證據,能否作為合法的有效證據? 還是要依個案通盤考量?


會怕表示這裡可能真的有鬼

沒想到他會栽在自己人手上

怨念聚合體 wrote:
只要符合兩個要點就...(恕刪)


了解,謝謝

sogo5370 wrote:
無效


公開場合,誰都可以錄音。有效。

如果是與對方當面或電話溝通過程中,偷偷錄製雙方溝通過程的錄音證據。屬合法取得,有效。

如果在他人居所、工作場所等地安裝偷錄設備,屬不合法取得,無效。

...(各種情況,不一而足)






三星銀河系 wrote:
例如,公司在開會,...(恕刪)
看這post文你就知道了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會怕表示這裡可能真的有鬼

沒想到他會栽在自己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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