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很積極熱心
想要中國返台當證人支持被告
但證據很明確
是被告偷文盜圖再先
作為政治立場攻擊手段
這樣這名所謂證人動機為何?
敗訴方需支付證人費
這樣被告若是請證人會不會還需要
額外支付證人所有費用呢?
似乎想當訴訟中漁翁得利的一方?

個人積分:80分
文章編號:83604216
關閉廣告
顯示廣告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