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四個月被告知做到今天為止


MIDAP wrote:
所以大大您何時要開一...(恕刪)


不用他開呀,竹科就一堆優於勞基法的公司(包含自己這家),勞基法不是最低標準嗎? 怕還開公司?

還是在勞基法的規範下你請不起員工? 只要版大符合勞基法申訴,沒覺得有不妥,這是人民的權利。

xqizjp wrote:
1.已標註為勞基法11條第五款,只要下面有公司的印章或人事主管章,即符合非自願離職證明,



你講了我才再回去看,還真的有標註反黑


之前用手機看照片沒看清楚

感謝各位的幫忙....目前處理的進度為今天將存證信函寄出及申訴表格送出,將昨日PO的表格也一併提供給勞工局正職人員檢視,關於離職證明書在他的認定下並非符合常態表格甚至告之無法用該表請領失業給付(但因為我的訴求是恢復雇傭關係,故目前也暫時不會去請領失業給付)
另一張詢問外勞工作意願表,也告知為另一碼事,與資遣無相關。

勞工局人員是很細心的替我解答,但是又讓我感覺模擬兩可,但最終結果還是接受我的申訴,一來是告知目前並無試用期該規定,另外孕期與試用期進入期間,勞工局完全不理會這塊。
僅強調,公司必須舉證不適任理由才可用該條款資遣人員。

但是,關於對於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定義在哪??舉證的採信度??
對於一個孕婦要去煩惱這些事情,真的真的真的說不影響心情,是騙人的。

另外,今天有順便去列印勞保明細,發現公司尚未退保,這點是比較疑惑的地方,一般開出離職證明不是也等同退保,那尚未退出的原因是因為還沒去通報嗎?還是另有目的??

因為前面離職的公司(這間的之前),有遇到勞保費在新資單上面已扣除,但是實際上並無繳交勞保費用,導致後面其它同事再請領失業給付時遭到拒絕,所以才會針對這塊有點疑慮,我是自願離職,沒有請領失業給付的問題,但是因為一月份的薪水也沒有領到,所以前面公司的申訴目前也在進行中。對!!!就是那麼幸運,中兩百塊發票的機率都沒那麼高.......

以上,是進度回報....孕婦現在是擔憂著明天公司收到存證信函會不會有無動作



xqizjp wrote:
1.已標註為勞基法1...(恕刪)


離職證明表格下方是有公司的印章所以我才將其資料蓋住謝謝您的幫忙確認,不過今天拿去勞工局問,他告知我那張不能用???

詢問工作意願表格真的滿奇怪的.....不過也被勞工局打槍了。
fen057074 wrote:
感謝各位的幫忙......(恕刪)




加油!


盡量去忙自己人生的事情


調解或官司平常心,別給自己太大壓力



要調適好心情,寶寶比較重要



喝杯飲料吃吃美食,觀察一下肚中胎兒




調解或申訴問題前後2天在處理,這樣心情比較舒坦




因為會輸就會輸,會贏也跑不掉

fen057074 wrote:
離職證明表格下方是有...(恕刪)



就我所知道離職單上如果你有簽名


對僱用關係證明上對你非常不利

Ricky國道 wrote:
就我所知道離職單上如...(恕刪)


你好,我老婆離職沒有簽任何東西啊,那張離職單是事後公司寄來,上面只有公司章沒有我老婆的簽名啊!



詹姆士胖胖 wrote:
你好,我老婆離職沒有簽任何東西啊,那張離職單是事後公司寄來,上面只有公司章沒有我老婆的簽名啊!



那就ok沒問題


申訴告給他死,別放過

詹姆士胖胖 wrote:
你好,我老婆離職沒有簽任何東西啊,那張離職單是事後公司寄來,上面只有公司章沒有我老婆的簽名啊!


有沒可能你老婆就是藉著懷孕這大利多~~就擺爛~~爽~~

不適任是很主觀的~~~

說你不適任就是不適任~~


Carter0625 wrote:
有沒可能你老婆就是藉...(恕刪)


大哥,很前面就有提到我老婆不是那種擺爛的孕婦,謝謝 而且不適任很主觀,應該是由主管機關去認定!已經去申訴了,就讓勞工局的去認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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