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小樹 wrote:結論1.女人不該結婚,結了婚不要生小孩2.專業不值錢,低薪賤價還輸給畢業生3.領失業補助都比找新工作多4.基本創業要10-20萬(都被孩子的學費吸光了,哪來的錢5.買房頭期款要三成(至少800*0.3=240,祖先又沒放呼我,哪來的錢6.低薪年輕人,悲哀7.中年失業,更悲哀8.沒工作沒地位 好負面的思想,很擔心你2個小孩,堅強一點吧!
不曉得妳是在哪找工作?上個禮拜,我老婆同事,因為主管很機車,嚷著想換工作了,我老婆和那位同事,目前在那家只工作二個禮拜,是做作業員的工作,那位同事是從柬埔寨嫁來台灣的,妳知道她怎麼說嗎?她跟我老婆說,「拜託,連我都覺得工作那麼好找了,妳還怕找不到嗎?」妳知道嗎?連外籍新娘都覺得工作隨便找就有了,她想換就換,我們台灣本勞,你還在怕什麼?我老婆公司在台中后里。
百倍速成長 wrote:現在要不能被取代的,都要有高附加價值,都要人中之龍鳳,不然一個簡單的管理,要換人本來就是很容易,都有現成的sop....(恕刪) 有時候只有SOP都不見得能把事做好我就碰過N次了...
好大的小樹 wrote:6.製鞋廠面試當下:錄取薪資條件:週週休 19.5K配合出貨疊貨櫃結果:我媽不肯:書乎你讀到那麼高,你甲我去做女工???7.緞帶包裝廠面試當下:錄取薪資條件:日新700僅休日,責任制結果:我無法接受...(恕刪) 這兩項完全不符合勞基法,尤其是日薪700,換算成時薪700/8=87.5元,也太扯了吧!去7-11 中年二度就業也不會那麼低薪(我住家這裡的7-11,日班都是40-50的女生)
申請失業補助:前公司不願開立這可以上勞工局投訴了妳真的是被公司資譴的,請公司開非自願性的離職單或証明是合法的一來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再來也可以參加政府職訓局開的各種課程這也有補助或是減免學費,有的班在訓期間還有生活補助金,詳情再自己詢問好大的小樹 wrote:在生產管理努力了12...(恕刪)
舞夜翎 wrote:做了12年仍是個隨時可以被取代的人..真的怨不得人...(恕刪) 王永慶走了,台塑依然正常營運賈伯斯走了,蘋果也沒有因此倒閉公司領導人都如此了,何況是一般的員工職場上,沒有人是不可以被取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