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一個月離職,面試新公司時要誠實說出來嗎?

這篇又讓我長知識了
zxc212320 wrote:
如提,今年八月我離職...(恕刪)

不需要
若資方問到
這段期間空白是在做什麼
就回打零工或在家裡幫忙
沒有空閒時間
zxc212320 worte:
如提,今年八月我離職...(恕刪)

通常沒有超過1年的工作經驗我不會寫進履歷,因為這樣會有種常換工作的感覺,反而造成面試官的觀感不佳
只寫長時間的,表示有一定的能力,
太短時間的,會讓人質疑,
有問到再說明。
不要主動說,更不要寫出來

如果對方問就直接說就好,做不到一個月離職可以說是自己發現不適任,及時喊卡,不浪費彼此的時間
負分凹成正分
不必強調受不了老闆脾氣
萬一被問只需表示目前仍在職中(所以不是被開除的)
本身對未來發展很有抱負和企圖心
希望能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工作
zxc212320 wrote:
如提,今年八月我離職...(恕刪)

不用啊 只要報有一年以上經驗的就好
zxc212320 wrote:
如提,今年八月我離職...(恕刪)

公司沒資格查勞保,那屬個資法保障範圍
zxc212320 wrote:
如提,今年八月我離職...(恕刪)

如果因為老闆個性不合而離職,主管會主觀認為你耐性不足,難以適應大環境
我是覺得誠實地說出來會比較好,說不定人家面試的主管比你還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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