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軍公教,我支持改革,但請不要汙名化我們

要動到稅金,就到立法院表決.....
不是銓敘部想怎麼補助就補助....然後就設條例保證撥補
沒有這種事情。更何況是被雇員過多的福利領到破產
我講的稅金怎麼分配

smeiorganic wrote:
這個最終給付責任也...(恕刪)

你這是咬文嚼字,故意吹毛求疵嗎?
稅收補助勞工10%,公保65%,本就合理的,
但如果破產再補助就不合理,文意本就無誤,
故意吹毛求疵的人一定是理虧,否則講理就行!

是你文字混淆不清,還怪別人吹毛求疵?

先前你講退休所得不能再用稅收補助,我認為政府提撥的人事費不能用稅收「補助」來占文字便宜(你老闆幫你提撥的是補助?),既然大家有共識提撥是屬人事費而非什麼補助,那麼即使破產,何來有[再用]稅收補助之說?

這次也是一樣,你要把勞保10%的政府補助都看作是稅收補助(視為社會福利),那是你的看法,但公保的65%並不完全是稅收補助。且重點是稅收補助的是社會福利,是保障現職人員的(如生育、喪葬補助等),也跟退職人員的退休金沒有關係。於此,你的破產[再]補助之說,依然無法成立。


u8542923 wrote:
要動到稅金,就到立法...(恕刪)不是銓敘部想怎麼補助就補助....然後就設條例保證撥補

要小心「最後支付責任」的盲點。

各基金平時就要以雇主的責任保證撥補!這裡講的不是現行費率雇主負擔的部分,而是費率差額造成的提撥不足,都要[保證撥補],而且適年撥補,而不是「逐年」提撥(影響時間複利效果)。

這是改革的新思考。除了要監督投資效益外,上述這種不足額提撥對基金壽命的殺傷力不能讓政府一句「最後支付責任」給呼攏。

有平時的依責任撥補,才不會真的發生破產,如此即使雇員的負擔增加了也能心服接受。最終也就不需一廂情願的拘泥在「最後支付責任」上。


smeiorganic wrote:
是你文字混淆不清,還怪別人吹毛求疵?


你的無聊實在已到極點,就只會硬要扯一點文字上的問題,
我只會跟人講道理,不會這樣去扯這種問題,
退休後所得就是退休後要領的,難道軍公教退休後,
政府還補助65%嗎?
而且勞工的雇主提撥的70%,其實也是用不加薪,減少獎金
等方式來提撥的.
smeiorganic wrote:
要小心「最後支付責任」的盲點。

各基金平時就要以雇主的責任保證撥補!這裡講的不是現行費率雇主負擔的部分,而是費率差額造成的提撥不足,都要[保證撥補],而且適年撥補,而不是「逐年」提撥(影響時間複利效果)。


反正就是除了勞工10%與公保65%之類繳交保費時的撥補外,其他的
撥補就是不合理的,要不然勞工也同樣要求不足部分由政府撥補
wuming29 wrote: 反正就是除了勞工10%與公保65%之類繳交保費時的撥補外,其他的
撥補就是不合理的,要不然勞工也同樣要求不足部分由政府撥補


請問你的[撥補]跟[提撥]和[最終支付責任]定義是什麼? 三者有無分別?

另外,政府保證勞保基金的投資效益(更正),(每年)未達法定盈餘的部分要進行撥補。所以說在目前,政府對勞保有實質撥補的動作,且為足額撥補。反觀對退撫基金的投資效益是3年平均,未達法定盈餘雖也要撥補,但卻都不足額撥補。至於你說的公保,若政府撥補的是恩給制時代的財務結清,那跟儲金制的現在有什麼關係?
====
[更正:上述(勞保)基金應更正為(勞退)基金]
====
至於你說:「而且勞工的雇主提撥的70%,其實也是用不加薪,減少獎金等方式來提撥的 」。

這是謬論,有機會再講。



smeiorganic wrote:
另外,政府保證勞保基金的投資效益,(每年)未達法定盈餘的部分要進行撥補。所以說在目前,政府對勞保有實質撥補的動作,且為足額撥補。反觀對退撫基金的投資效益是3年平均,未達法定盈餘雖也要撥補,但卻都不足額撥補。至於你說的公保,若政府撥補的是恩給制時代的財務結清,那跟儲金制的現在有什麼關係?

至於你說:「而且勞工的雇主提撥的70%,其實也是用不加薪,減少獎金等方式來提撥的 」。
這是謬論,有機會再講。


政府對基金的操作,很不讓人信任,幾年前還爆出"2經理人坑勞退7億"的弊案.
至於你說"基金的投資效益法定盈餘政府對勞保有實質撥補的動作,且為足額撥補。
反觀對退撫基金都不足額撥補",還請拿出證據,這點我查不到資料.
但原則就是該一致,且我覺得應該都不要補.
基金是大家的錢,不應拿來股市護盤,應作一些低風險(但利潤也低)的投資

而公保準備金政府採足額撥補,
"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邵靄如則質疑,各種社會保險的財務準則應一致,現在公保、
農保要足額撥補,不足額由國庫撥補,但其他社會保險卻沒有,不合理,應該要通盤檢討。
民進黨立委王榮璋也說,公保財務如此穩定,就是因為足額撥補造成,政府如對勞保準備金也撥補,
勞保財務也會穩定,建議政府是否對所有的社會年金都撥補,應有一致的原則。"

而且勞工的雇主提撥的70%,其實也是用不加薪,減少獎金等方式來提撥的,
這是已發生的事實,因勞保費率逐年提升,也成了不加薪的部分原因,
公務員沒這樣的問題,當然沒有感受.

smeiorganic wrote:
請問你的[撥補]跟...(恕刪)
另外,政府保證勞保基金的投資效益,(每年)未達法定盈餘的部分要進行撥補。所以說在目前,政府對勞保有實質撥補的動作,且為足額撥補。 ...(恕刪)


顯然你把勞保和勞退新制搞混了, 政府只保證勞退新制的績效 (為兩年定存利率,所以是浮動的,不過標準這麼低也能搞到要政府撥補也不知道要說什麼了), 勞保虧損目前政府是不管的, 而且勞退新制只能領到餘命,所以政府的負擔是很小的

個人的看法是因為勞工年金一開始就是社會福利,但是軍公教的退休金一開始就是恩給制,由政府全部負擔,再後來改成提撥制,現在又要再砍,對於勞工來說可能軍公教退休金領得比較多,但是對於軍公教來講,當初政府的承諾就是如此,我們做到的該做的,政府就該實現承諾,過去十年來已經調降過兩次了,軍公教也沒提過意見,但是這次再不提出意見,就沒完沒了。
現在所有的年金改革方向都直接指向軍公教,整個年金改革會議第一次開會就要討論軍公教退休金要如何刪減,這樣誰會爽快,要嘛就一起檢討,而且連政府財政不好的原因在哪都不先說明,只對軍公教下手,這樣是因為軍公教比較好砍嗎?
wuming29 wrote:
我沒說要與勞工年金...(恕刪)
1.不是軍公教領過頭,規則是政府制定的,照著領也有錯?再說那是當初政府的承諾,其實已經調降過兩次了,是不是每次財政不好都要砍一次?
2.所有的年金都有破產疑慮,包含勞保也是,如果負債一年大過一年,破產只是早晚的問題,所以當然要一起檢討
u8542923 wrote:
不需要砍掉所有年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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