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 Lee wrote:薪水是沒發不知道年...(恕刪) 不算,今年8月修法過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以選擇自行繳納全額退撫基金提撥金,這樣算起來一個月會繳不少錢...其實案例這位斷斷續續停職9年,這樣會退休指標數會比較低,會比同期的人晚退休。
這個老師的例子不是正好告訴我們, 在你有需要的時候, 政府是很挺你的嗎? 誰希望需要幫助的時候都只能完全靠自己, 含淚放下家人為老闆為工作心力交瘁? 我是不會這麼建啦如果這是真的, 只能說他跟大部分只敢活在別人眼光底下的人不同, 他懂得規劃也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羨慕的人也可以如此規劃, 就怕很多膽小鬼連個孩子都不敢生, 只敢幻想不用上班還有薪水可以領
我自己是老師老師這種職業是比較特別的如果幾年不碰教學的業務根本就會把要教的內容給忘光光我覺得要請假是合理合法的因為有需要也有法條支持但如果請假時間太長我覺得基於學生的受教權益該老師應該定期有個考試(其實我覺得所有老師都應該要定期考試,才能與時俱進,否則個別老師怎一混字了得)考合格才能繼續留職停薪不合格就掰掰了這樣才能維持教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