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沒法律效用的,除非公司想給你兩年每月都要至少給半薪補償,否則競業禁止契約無效。營業秘密,雇主無法舉證勞工職務能接觸到哪些營業秘密進而造成損失,該約定恐怕也會被視為無效。........之前有換過工作,前東家還寄存證信給新公司,那新公司人資拿給我的上司,再轉給我,說已問過勞工局,這存證信無效。提醒我注意一下,不知老東家下一步會進行啥動作。我看了一下,只要不觸犯營業秘密大概就沒差。至於技術部分,我如當初有設定為OPENSOURCE的,是可拿來運用改進的,只是團隊拿到的專利是不能用。人脈部分只要不說老東家壞話,我覺得沒差。老東家也給我薪水了呀 !
"他這個保證書的意思是只有不法行為被離職之後才不能三年內再找同一種工作還是公司認定有任何不適任,我都不能再於三年內找同一類型的工作呢?或者是只要離職了就不能在三年內去同一性質的公司上班?"這家公司的意思是,無論有無違法,只要離職三年內都不可以找同類型工作.很顯然這種契約是無效的,競業條款最長只有2年,而且必須給付半薪."在任職其內絕對遵守規矩誠實服務,如有思想不正,品行不端....等非法行為"思想不正?? 若我上班在想者A片裡的情節,但我事情有做好 公司管不著.有沒有違法,須由法院認定,如果公司以任何理由扣薪或開除不付資遣費,就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