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本公司的情況,小弟任職於出版社,工作為團體作業,並採責任制
因此大家都有固定的責任工作量,要是有人進度落後,就只能其他人幫忙擦屁股
某同事的生活作息如下:
10點 姍姍來遲(本公司上班時間為9點)
10~11點 吃早餐兼MSN打屁
11~12點 上大號兼打瞌睡
12~13點 午休時間
13~14點 MSN打屁兼打瞌睡
14~15點 終於開始工作
15~16點 上大號兼打瞌睡
16~18點 MSN打屁邊工作
由於本公司採責任制,因此他在白天根本無法完成當天工作,所以留下來加班至22點左右,但期間也大多是MSN打屁兼打瞌睡,所以到最後都是大家幫他擦屁股
這個問題曾經跟他討論過,他表示回家都很晚才睡,所以早上都起不來。對於這類同事,該放給他爛?還是要有具體的改造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