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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ound1216 wrote:
繼上篇發文http:...(恕刪)


「第一,做到五年後,我就30歲了,到時想走也走不了
第二,要做到五年後才有,一年分紅個幾萬,
這跟多領一些年終,有什麼不一樣,而
且公司跟你說營運不好,那不就好笑了。
第三,我根本覺得不可能。
第四,不知該從何說起。」

你自己都有這些結論
那別人還能給你什麼建議?

有了這些結論
還無法據以採取行動
別人能說什麼?
看起來老闆畫大餅成分居多,問他要不要先加薪水再談後面的承諾?!
千萬不要留下
我良心的建意
rebound1216 wrote:
繼上篇發文http:...(恕刪)


工作五年就走不了了?

30歲就走不了了?

你這五年就決定你一輩子了?
我感覺是個圈套
rebound1216 wrote:
繼上篇發文http:...(恕刪)
我覺得真的想留我
就必須先加薪
不須等五年
這五年是關鍵
我是這麼認為
就跟你說賣雞排好, 起碼是自己的事業, 不信我

不管你選哪一條
都是當人家的奴才
一開始都畫大餅講得很好聽
不要忘了
你只是下屬
老闆要你打包
你就得乖乖的走



rebound1216 wrote:
繼上篇發文http:...(恕刪)




正常人來說應該先加薪個3000

不是等五年 或 十年....





那你們公司連勞基法最基本的特休都沒有 , 制度上很不健全

這種不會依法行事的公司 , 自己要特別留意 .

走標籤 wrote:
就跟你說賣雞排好, ...(恕刪)


我只是下屬
五年後,老闆叫你滾
你也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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