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補習班工作
前段時間我換了新工作
那家補習班在當地還算不錯
本來講好的時間是每天7小時半
一周要去6次
結果工作量大到,每天工作10小時~11小時
在補習班待11小時,回家時還要把小朋友的作業帶回家改(要花1小時~1小時半,每天晚上)
沒想到那家補習班竟然都是這樣壓榨員工賺錢...
問題是當初我有簽2年的約
去了之後工作時間跟講好的不依
然後公司也沒有打卡的紙
超時工作也沒加班費
都是員工自願提早去
那我該怎麼辦?
PS小朋友的作業如果我沒改好的話, 要扣錢
過去十年,陪朋友們去了幾次勞基會申訴(其中一次是我自己),你知道嗎?很多權益要自己去爭取,簽約也一樣!勞基會基本是站在勞工這邊的!
隨便舉兩個例子~~
案例一:我朋友離職時東扣西扣,只領了幾千元,到了現場談雇主很硬死不認錯,後來願意付一萬二的薪水,我朋友就覺得好像很合理了....結果,最後勞基會判定雇主要給三萬二才是合理又合法的!
案例二:我曾經做了一個有簽約的工作,是大公司喔,硬被凹到薪水只剩五千(怎麼這麼敢啊?),到了勞基會,公司還請出法律顧問,勞基會那邊直接打槍他說「懂法律的人多,懂勞基法的人少,這是我的專業!」 (喲呼!爽!還是有正義存在的)
後來薪水我拿回來囉,哈!
不要被什麼簽約給唬住了,合理的當然遵守,不合理的要斟酌啊!
還記得當時雇主說「是她自己簽合約的耶!」
勞基會代表說「任何人在急迫想得到一份工作時,什麼約都會簽,重點是就算她簽約了,你依舊不合法呀!」
加油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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