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看了勞退的法規,我的問題找不到有明確條文,所以上來問問看有沒有人清楚,問題如下:
Q.勞退新制的勞工退休金,政府會拿去運用投資,然後分紅或者保證收益,這是眾所周知的事。那假設加入勞退新制後,今年已滿60且勞退年資也滿15年了,按法規去申請了"勞退"的月領(注意:是指勞退,不是指勞保),那開始月領之後,仍留在勞工專戶中尚未月領的這些錢,政府一樣會拿去運用投資,然後分紅或保證收益嗎? 換個方式問:政府可拿去運用投資分紅的退休金,是不是只有那些還沒請領的才能動用?一旦請了月領,就不符合"政府可拿去運用投資分紅"的條件了?
假設答案是NO,那是不是勞工就不要申請領取,或者直接一次拿出來,可能還比較能活用?
若是金字塔頂端的勞工以最高投保15萬的雇提6%再自提6%每個月合計1萬8千元,算自提30年60歲請領好了,就648萬,648萬再以請領前最低保守的兩年定存投資效益計算,請領的時侯應該有700萬以上的勞退(還沒去算這麼高的收入歷年自提節稅的部分)就以700萬算月領到85歲掛掉,每個月光勞退就可以無風險領2萬4左右,不過這種例子可能鳳毛麟角!
若是以勞保局113年4月的平均投保薪資35082元每個月雇提的6%再自提6%等於4210元,算30年約150萬多,再加最低投保兩年期定存報酬率,有180萬就要偷笑了!這個收入要再自提6%的人應該也不多!所以若無自提6%減半計算就連100萬都沒有!
所以我個人的看法若是有本事做到金字塔頂端的勞工,應該也不會只有把勞退當作退休唯一的收入來源,甚至勞退的金額對這個族群來説,根本就很無感,反正不缺錢也就無需去動太多腦筋在計較一次領或月領的問題上面

若是勞退是在勞保平均投保薪資的勞工,我是覺得如果到退休只有這點勞退,「多數」代表自身在職場上能力有限,既然能力有限應該也不太對投資理財有能力跟時間去做很深入的了解與執行!所以這個族群我的看法就是別瞎折騰了,趁還在職場上有固定收入時,每個月定期定額小額投資,不然就老老實實自提6%存錢,這個族群我個人的看法是畢竟「這是勞工退休金不是青年創業基金」別想説在60歲或65歲退休後拿勞退這些錢出來,就可以做到年輕時候做不到的事,最好就是選月退!(除非自認身體狀況很差活不久,要一次領出來過過癮也可以😆)
年紀大了就要知足常樂,健康就是財富!
假設A君勞工專戶中有累積勞退金 1百萬,一般的認知是政府每年會拿"還在勞工專戶戶頭裏的錢"去運用投資,並會在三月公佈收益,若有賺錢會分配收益,若虧錢也有保證收益(目前是不低於兩年期定存的利率),這幾年政府收益不錯,因此A君有被分配到收益約35萬元。
假設這時A君已年滿60歲,符合提出勞退金的基本資格,若A君一次領出,戶頭當然就是沒有錢了,所以政府投資收益當然就不會發生在A君的專戶了。
但假設A君不但滿60歲,而且勞退年資也滿15年,這時A君除了一次領的選擇外,還可以選擇月領。假設A君選擇了月領,然後算出每月可以領八千元,再假設A君領了12個月,共領了九萬六,戶頭裏還有135萬-9萬6=125萬4。我想問的是因為戶頭還有125萬4,那政府仍會拿這125萬4去做運用投資,然後分配收益嗎?
還是說一旦月領,也算過一個月可領八千後,這些錢的總額就是固定了,政府也不會也不能再拿去運用操作投資了?
勞退新制月領退休金 勞部:可持續參與收益分配
我去問過勞部後也是這樣,看來大家的一般觀念(包括我),可能都跟實際法規有出入。差在何時可以動用到產生的收益分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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