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9
交通部辦理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爭議不斷,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昨通過監委陳永祥等人提案,糾正交通部及高公局。
監委痛批,交通部授權高公局委託廠商徵收通行高速公路使用規費,高公局未能依約處分廠商,也無收回自辦之準備及因應配套措施,讓攸關全民權益之國道收費機制處處受制於廠商,造成政府公信力及自主性低落,交通部顯然監督不周。交通部官員說,尚未收到監察院正式公文;高公局對於遠通建置期間違約部分已提訟,對於營運初期頻出狀況,也成立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遠通順利通過檢核期,未來會持續監督遠通做好ETC業務及收費員轉置。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794298
daimonson wrote:
關於超商代收一事,我...(恕刪)
這手續費支付當然是 車主....(人民是苦主)...
繳交的通行費就是有手續費(給遠通發包收錢的)
政府單位跟車主收錢..
發包給 超商 + 收費公司(收費員) 節省公務人力收錢.
繳錢的是車主....所以費用也是來自於車主...
PS. 這都是依法發包喔......
ETC 也是阿.. 所以才是使用者付費. (沒上高速公路為何要繳錢?? 沒停車何要繳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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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發包給 遠通收錢.
遠通說要成立3600 點.......當然是要由 遠通 吸收..
1. 本來就不應該有手續費.. 應該要由遠通吸收.
2. 不管 E-Tag 用戶 or 非E-Tag 用戶 都是先儲值到某銀行帳戶...
再由 遠通 跟高公局請款服務費..因此都是 "儲值" 別被文字遊戲玩了.
遠通不能直接跟你收錢.
3. 收手續費是違法的.............依法...這手續費是違法徵收....
4. 遠通已經承包了這Case...怎可以說因為沒賺到錢所以要轉嫁 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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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 ,維護 ,跟代收費, 有所分工是可以的, 國道是歸用所有人民所有 非單純用路人而已.....
而且費率是否要是一樣的,並非單純差別在於使用載具所帶來的效率補貼..
救護車..軍車..等等部分車輛另有補助...這是 有 "法源依據"的.
遠通負責代收.也同時為代收的球員兼裁判...
因為若是"漏收了" 造成國庫損失...是沒有人可以稽核的...除非遠通自爆....
遠通會依照 需求收費金額通知用路人..也同時通知高公局應該收取多少的委外服務費.
多收了.....(PS.像是這次疏失寄錯帳單害人負擔掛號費)
也要先由用路人自行舉證..才能要的回....直到新聞大肆播放..
才考慮要全數退回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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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 制定"收費標準"等等由 高公局主導..
立法院要求高公局 非E-Tag 用戶也要打9折...高公局也同意7月實施...
這跟 效率補貼沒有關係...
如同 高雄捷運不能用悠遊卡.. 台北捷運不能用高捷卡.....全都改同一張卡不是很好...
一切老闆說了算.......... 現在看來是徐老闆說了算.........
因為系統測試未完成.... 開發這系統要 好幾個月還沒測試完成??????????
用這種理由會不會太瞎..............
謝謝
jhu88 wrote:
不要混淆好嗎?按你的...(恕刪)
沒有混淆阿...
超商又不是只有這一塊業績...
超商若只靠代收..應該會餓死....
不過...遠通人員的薪水....應該是人民的血汗錢堆積出來的.....除了...停車場系統...
遠通 光是收取 高公局 的 服務費用預估是一年二十幾億.........
不過還是有 ETC 系統建置跟 "維護" 要負擔..
打九折 改程式有這麼難嗎...... 太太.. 太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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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公務人員領薪水...
發包工程..也不是只有 交通部 or 停車管理處才有...
公務人員 用的錢...絕大多數都是 編列的預算阿....
但是.遠通的服務費..卻是上高速公路費用越多...
遠通領得越多....
謝謝
jhu88 wrote:
我的錢繞一大圈會跑到...(恕刪)
謝謝
多多益善.~~~ 乾溫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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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沒有洗版的意思..
回來看遠通跟高公局 ...... 感覺就是..... "立法院" .... 不放在眼裡喇~~~~
1. ETC 費率由高公局制定..高公局已經同意遵照立法院決議 非E-Tag 用戶打九折.
2. 目前仍舊沒有辦法打九折 ..等同於 高公局不接受立法院決議執行.....
不管 遠通 拿哪種理由搪塞....都是等於 "高公局" 不接受立法院決議執行.
這有影片留證.......
請從8分鐘開始看.... 去年10月就已經決議同意非E-Tag 用戶打9折..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EN1uFwJ7QU
3. 行政機關不接受立法院監督機構執行要求......這應該接受 監察院 彈劾.
4. 遠通 只是依照高公局進行價格調整 . 都可以 不甩 用系統位測試完成來搪塞.....
5. 高公局對於 遠通 行為無法可管....
6. 遠通也不願意提供時間表. 也沒有公告 多少人進行開發.多少人進行測試.高公局驗收時間等等資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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