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七月開始非etag用戶打九折跳票,非etag用戶權益如何保障?

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有一個疑問?依照立法院要求交通部、高工局讓非etag用戶

也可以打九折,原規劃7/1起實施現在跳票啦!非etag用戶權益如何保障?是不是

保留過路明細,到時候再退費?或是自己『吞下去』?萬一新系統測試要三個月才能

穩定,非etag用戶還要等三個月才能享有九折優惠,這段期間非etag用戶權益如何

保障?其實我每天走高速公路都在20km以內也不需繳費,當初被騙『沒有etage怎

麼上高速公路』貼了etag後又辦退,我不爽的是遠通電收只要兩手一攤沒有人奈何

的了他們,非etag用戶的權益誰來保障?

kevinchiu.tw wrote:
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恕刪)


立法院要求交通部、高工局讓非etag用戶也可以打九折,原規劃7/1起實施現在跳票,非etag用戶權益如何保障?
Ans:"交通部、高工局"是你的問題的窗口,另你指的"非etag用戶權益"的確切內容,是什麼?

每天走高速公路都在20km以內也不需繳費,當初被騙『沒有etage怎麼上高速公路』貼了etag後又辦退,非etag用戶的權益誰來保障?
Ans:你不爽遠通電收公司,徐旭東騙你貼etag,你有什麼損失?如損害有憑當然可以求償,說來聽聽吧!

非遠通電收公司的用戶,在該公司無所謂權益可言,但身為國家道路用路人的權益,要向國家要求保障,不然,在目前台灣社會下,請自求多福!
早在4/1時,遠通不願開放全面超商繳費免手續費,
高公局就有提出扣除給遠通的委辦服務費來支付手續費的方案,
但因遠通以與超商間的合約為藉口,悍然拒絕提供超商繳費的手續費金額數字,
使高公局無從計算數量,最後不了了之。

遠通的跳票與不配合,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與交通部的威信掃地從年初至今也好幾次了,
久了,大家都習慣了.....

全面免手續費與非e-tag用戶打9折這兩項都是立法院的決議,也都是葉部長的本人承諾,
前者高公局至少還有喊一下做做樣子,
後者則完全跟遠通站在同一邊,要測試多久都是遠通說了算,高公局連個監督的樣子都沒有,
難以令人有所期待...

合約裡明明有很多規定可以強力監督要求遠通,但高公局卻選擇應作為而不作為...


目前看來只能等了







kevinchiu.tw wrote:
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恕刪)
要讓遠通多收點 怎能打折 拖就對了

真要做早做了
別說做不到
拿最簡單的來看
假期 無免費里程 換算 都能同步用出來(這個算多收 效率沒話說)
那... 非用戶9折 不就統一計價單位
有那摸難搞嗎
zerodragon2 wrote:
... 非用戶9折 不就統一計價單位 ...(恕刪)

etag用戶打九折~非etag用戶也可以打九折
玩文字遊戲吧....
立法院的決議本來就無權要求民營廠商執行,講到底還是要看合約,合約沒寫還要人家做都是額外的
另外,不管有沒有九折,遠通收的費用都是一樣呀,按公里計算
而且上面的大大也有提到,要求償也得證明損失是否合法合理瞜
立法院的決議當然對遠通無強制力,但立法院的決議對高公局是有必須遵行的效力。

遠通強調已遵照立法院決議開發非e-tag用戶打9折的新系統,但藉口要等嚴格測試後方能上線,
而這測試期居然是令人傻眼的"無法預估"。

高公局是業務主管單位,本應嚴格監督系統開發+測試必須來的及7/1上路,
承諾跳票後居然也無任何要求遠通限期改善,只能兩手一攤無可奈何,實屬離譜之極。

9折優惠本來就不在合約內,執行與否與合約無任何關係。
原本是因為ETC使用率太低才逼使高公局不得不讓步的方案,
後果則是直接造成國道基金的短收,真正獲利的只有遠通的etag使用率...

泛用型人材2號 wrote:
立法院的決議當然對遠...(恕刪)


九折優惠未必是讓步後的結果,畢竟以往回數票就有95折的優惠,是一種鼓勵使用『提高效率產品』的引導
許多先進國家,像是美國、日本,都針對使用ETC裝置的用戶給予5折到77折的優惠
學者也投書說,站在智慧交通立場而言,鼓勵使用電子化產品是必然趨勢
但現在卻因為是遠通代收就變成連非電子收費也要鼓勵,是走回頭路
同意9樓,很多東西也都只有會員用戶才有享受權利,這樣想就能釋懷了
現在國外也是裝ETC的用戶才有通行優惠
如果有貼跟沒貼都有折扣 感覺不太公平
視角不同,見解不同。

然而國道高速公路為公共財產,以會員制為由產生各種區隔恐有許多爭議。
國道通行費為政府規費,也並非一般消費行為。

國道全線已於102年12月30日零時全面轉換實施計程電子收費,
原意是要實現「走多少、付多少」公平付費政策,但法律並未規定行駛國道一定得裝E-tag,
9折優惠的政策性補貼卻只有E-tag用戶獨享,VTP預約用戶及非E-tag用戶均排除在外。
這本身就是一個奇怪的現象,以追求公平之名,卻塑造出新的不對等。

國道全線收費制度由計次轉計程收費,是全球第一個案例,
也是全球第一個實施所有高速公路路網全面計程收費、百分之百ETC之國家。

不論有無申裝E-tag,只要開車上國道,收費都是採電子計程計算,
差別只在於使用E-tag或VTP,E-tag已不再具有政策上的獨特性。
我國境內國道已無任何人工收費道或站,
收費人力的取消與車輛不必再停下重開,已不同於收費站時代,也與其他國家的情況不同。

高公局同意推動非E-tag用戶的9折優惠是有附帶條件的,
非E-tag用戶必須於可查詢費用之日起3日內繳費方可享有9折優惠。

追根究底不論採用E-tag或VTP,高公局的政策目的核心都是為了"避免呆帳",
因此只要非E-tag用戶通行後定期繳費,與9折優惠的政策補貼目的是一致的。

然而,真正的問題在於遠通為了維護既有利益,拿系統測試為藉口無限期拖延,
高公局也無任何因應作為,這就是目前問題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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