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zy wrote:遇到一群書呆子治國訂出的證所稅,最大的問題在於以"先進先出"認定自然人如何處分個人財產(股票)!!!我要賣出哪一張股票當...(恕刪) 請樓主回去仔細看看自己的對帳單是不是以 先進先出 計算損益做好功課 再上來開版 好嗎?
看到這樓,我的腦袋浮現這篇文章...。http://blog.xuite.net/sat00149/blog/10027714-%E7%82%AB%E8%80%80%E6%96%87%21%21%21PS3%E5%85%A5%E6%89%8B%21%21%21果然01臥虎藏龍,人才輩出啊!!!
target13 wrote:請樓主回去仔細看看自...(恕刪) 他要這樣計算我的損益問題是我不同意阿我的損益當然由我來計算怎麼可以任人計算呢別人給我亂算我就一定要同意喔算出來我就非繳錢不可喔這是流氓收保護費嗎隨便給他算的嗎為了方便計算給我怎麼亂算我管不著現在要我出錢繳稅還給我惡搞便宜行事亂算大家醒醒吧自己的權益被剝奪還在喊燒政府不公不義的便宜行事自己沒有警覺自己還在添柴火喊加油該說什麼呢
股票是可以指沖,但是要打給營業員政府課這個證所稅是依照卷商軟體上的損益去算所以如果版主要做的話應該是賣出的時候告訴營業員,指定沖掉那幾張!另外,版主提的方式,自己做自己的跟帳戶損益明顯不同這有可能算是會計上假帳問題,盈虧不可能是自己認定的要照實際進出損益才對所有公司財報也都是這樣編,版主有空可以去看看相關書籍!小小建議!!
Judge2007 wrote:股票是可以指沖,但是...(恕刪) 公司是公司個人是個人不然怎麼會有自然人與法人不同的待遇真的想清楚再來討論公司倒了就倒了個人倒了是會跳樓自殺的沒賺錢政府還要硬課稅說你賺很大真的把書本拋開想清楚再放炮
Judge2007 wrote:股票是可以指沖,但是...(恕刪) 就如同開版那個例子年底我以30元賣出30張政府竟然認定我是賺錢的分明我是虧錢因為要便宜行事想不出簡單的方法認定就用書呆子所學的會計原則先進先出來認定盈虧公司是公司個人是個人怎麼可以用公司的原則完全套用在個人身上呢如果能這樣就不需區分自然人與法人了阿把書本放下用常識判斷一下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