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對不起沒有先進先出誤會一場)遇到一群書呆子治國訂出的證所稅,最大的問題在於以"先進先出"認定自然人如何處分個人財產(股票)!!!

政府不能人家賺錢要繳稅虧錢也要人家繳稅
這是哪門子的公平正義阿
這種惡法人民百姓絕對不能容忍

leazy wrote:
政府不能人家賺錢要繳...(恕刪)



感覺樓主最不食人間煙火

玩股票1X年還這樣

不過 這是你的樓
你爽就好

leazy wrote:
遇到一群書呆子治國訂出的證所稅,最大的問題在於以"先進先出"認定自然人如何處分個人財產(股票)!!!

我要賣出哪一張股票當...(恕刪)


請樓主回去仔細看看自己的對帳單
是不是以 先進先出 計算損益
做好功課 再上來開版 好嗎?

leazy wrote:
你在說什麼東西阿
一個說東一個說西
好像天人交戰


原來天人交戰可以這樣使用, 筆記ing
看到這樓,我的腦袋浮現這篇文章...。

http://blog.xuite.net/sat00149/blog/10027714-%E7%82%AB%E8%80%80%E6%96%87%21%21%21PS3%E5%85%A5%E6%89%8B%21%21%21


果然01臥虎藏龍,人才輩出啊!!!

target13 wrote:
請樓主回去仔細看看自...(恕刪)

他要這樣計算我的損益
問題是我不同意阿
我的損益當然由我來計算怎麼可以任人計算呢
別人給我亂算我就一定要同意喔
算出來我就非繳錢不可喔
這是流氓收保護費嗎
隨便給他算的嗎
為了方便計算
給我怎麼亂算我管不著
現在要我出錢繳稅還給我惡搞便宜行事亂算
大家醒醒吧
自己的權益被剝奪還在喊燒
政府不公不義的便宜行事自己沒有警覺
自己還在添柴火喊加油
該說什麼呢

leazy wrote:
問題是我不同意阿
我的損益當然由我來計算怎麼可以任人計算呢


按你這個邏輯,別說證所稅,營所稅和綜所稅都得全改了
股票是可以指沖,但是要打給營業員
政府課這個證所稅是依照卷商軟體上的損益去算

所以如果版主要做的話
應該是賣出的時候告訴營業員,指定沖掉那幾張!

另外,版主提的方式,自己做自己的跟帳戶損益明顯不同
這有可能算是會計上假帳問題,盈虧不可能是自己認定的
要照實際進出損益才對

所有公司財報也都是這樣編,版主有空可以去看看相關書籍!
小小建議!!

Judge2007 wrote:
股票是可以指沖,但是...(恕刪)

公司是公司
個人是個人
不然怎麼會有自然人與法人不同的待遇
真的想清楚再來討論
公司倒了就倒了
個人倒了是會跳樓自殺的
沒賺錢政府還要硬課稅說你賺很大
真的把書本拋開想清楚再放炮

Judge2007 wrote:
股票是可以指沖,但是...(恕刪)

就如同開版那個例子
年底我以30元賣出30張政府竟然認定我是賺錢的
分明我是虧錢
因為要便宜行事想不出簡單的方法認定
就用書呆子所學的會計原則先進先出來認定盈虧
公司是公司
個人是個人
怎麼可以用公司的原則完全套用在個人身上呢
如果能這樣
就不需區分自然人與法人了阿
把書本放下
用常識判斷一下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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