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社區不行了,房子早點脫手。
管委會都難產,公共環境只會越來越差。



水至清則無魚,
我住的社區,很多人搶的要當委員。
goalie
有油水撈的連黑道都會來搶
有的社區都是地主戶們當萬年獨裁主委
大小事都是他們說了算, 誰叫他們戶數多
其它住戶沒有什麼不想當管委會委員的問題
想當還當不了
就算偶然選上了也輪不到當主委副主委財務等重要職
你喜歡這種的嗎?
Couch Patato
按「管理委員、主任委員及管理負責人之任期,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之規定,任期一至二年,主任委員、管理負責人、負責財務管理及監察業務之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一次,其餘管理委員,連選得連任。
路人39
Couch Patato 你沒看懂, 人家戶數多自己人也多, 家族團輪流當就行了
表示這社區水準很高,
大家都不想當主委好上下其手,
我看過有很想當主委的社區,
她當主委後,
當年支出比去年多花400萬元。
路人39
就當主委沒有油水撈, 誰要當?[偷笑]
區權會決議執行了,代表是你們大多數住戶同意的規約,就有合法效力
不想當又不想繳罰款,就是搬出去而已,社區自治不就是這樣?
或者你有更好的辦法,就去區權會提案

我們社區也是今年改抽選制,當過的自動排除,抽到不當的繳錢,視同當過一任
從來都沒有完美的規約,只有大多數住戶認同的規約,少數服從多數是民主自治的基本吧
procomm1722
你得要有權利去關電梯, 但你有嗎? 就算是區權會主委也沒這個無上權利啊!
Hi派
那是公設,管委會有權力關閉電梯,發生過電梯出事死亡案件,沒人願扛管理工作基於安全當然要關閉,走樓梯不會影響專有房屋使用。換個方式講誰有權利開啟關閉的電梯? 就是新的管委會啊!
rebecca54203 wrote:
請問這些罰款在法律上有依據的嗎?
若有法依據該委員不繳交該如何執行?

依據...
只要能寫進規約, 都不是問題

不繳交...
那就很難了, 因為管委會沒有強制執行權
procomm1722
當然沒有執行權利, 但有起訴的權力啊! 管理公約就是後盾.
Hi派
那不叫起訴,那叫「告訴」,看清楚法規別白忙一場還會被當笑話。規約只是私人約定,法令就是底線。
出點錢請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就好~~

主委就是個 橡皮圖章`

做不好物業換掉~~

皆大歡喜


procomm1722
請物業公司... 很貴的, 怕是所繳的管理費都不夠支付. 而且你還要提供辦公空間.光是額外的人事, 薪水 , 設備費用其實就很可觀了.
去年剛當主委~委員是吃力不討好沒錯~~~又不好自肥或給什麼福利!!!
所以在社區大會上要醜話說在前頭~~~
想當得自己來~~不想當的就乖乖配合!!!!輪到也沒話說!!!!
不要只會說三道四講一堆沒意義沒建設性的話!!!!
社區好對大家都是有好處反映在房價!!!反之當然一起承擔!!!!
所以選擇好的保全與清潔公司等協力廠商~~~
最好有總幹事來處理平常瑣事!!!
委員只要決策與監督就好!!!!
rebecca54203 wrote:
因管理會委員是吃力不...(恕刪)

台灣人很妙,不喜歡當管委卻又喜歡陰謀論管委的黑暗,
話說我們也是抽籤,但不想當的可以捐1萬贊助管委費免當,比罰款好聽多了
路人39
很正常啊, 台灣人喜歡罵警察爛, 那叫你自己去當警察你願意嗎?
國際觀
路人39 誰在跟你喜歡罵警察爛,我看到的都是支持警察多。[這我不行]
rebecca54203 wrote:
因管理會委員是吃力不討好職務
社區的住戶大會決意採取抽籤制
規定委員由抽籤產生
不願擔任委員將罰款

而委員職務也由抽籤產生
不願擔任該職務同樣也要罰款

或是擔任委員後任期未到期前辭任
也要罰款

請問這些罰款在法律上有依據的嗎?
若有法依據該委員不繳交該如何執行?


所有權人會議決定

不繳的話

應該也是走法院處理

Hi派
走法院,職業軍人走法院也沒用,規約牴觸法令。
rebecca54203 wrote:
因管理會委員是吃力不...(恕刪)

可以住戶輪流並公告以示公平,委員可連任一回以傳承經驗,都是好方法,

說真的如果貴社區都無人願意擔任委員,應是欠錢或是難搞勸早日搬離喔。
procomm1722
講那些五四三, 你哪來的權力可以關閉公共設施?
Hi派
無人管理的電梯發生過死亡事件,管委會解散前有權力防範事故關閉電梯,走樓梯不會影響專有住宅使用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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