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管委會在合法、合理、程序無慮的情形下,推行、維護社區的各事項,本人都一概支持
今年有幸被推選為社區主委

明確知道管委會是合議制,也知道所有委員都是義務性質,有自己的生活
所以任何社區事務、及管委會應負責處理的相關問題,幾乎都列入每月份委員會議時討論
絕對不自行以主委身分主導、決定
近期...還是碰上歷任管委會每年都會頭痛的問題「管理公司續約與否」
因為去年區權會並未有汰換管理公司的提案或決議
加上管理公司送來的草約內,服務費用是調漲的
為求慎重起見,本人還是將其列入每月委員會議
由出席委員們一起就物價、政府調薪、總幹事及管理員表現...等等因素做了通盤討論
並在現場和管理公司經理提出了一些要求,在獲得管理公司經理承諾後
所有出席委員表決,一致同意續約,也列入會議記錄中載明結果
可能是決議續約,觸碰到了某些人的利益(想花大錢做自動門禁、或更換屬意的管理公司)
也可能是本人提醒了特定委員別做一些可能會造成安全疑慮的事情(無圍欄高台放花盆)
特定委員開始在群組裡面,近乎瘋狂的說三道四,甚至不承認她也出席並同意續約的結果
本人回應她稍安勿躁,舊約還沒到期,正式合約還沒送來也還沒簽訂
若有問題,可在本月份委員會議提出,不過她卻更加口無遮攔
等到本人截圖,提醒她法院見後,才稍微收斂,這幾天又開始發作
要登革熱講習,委員沒時間參加,主委去
申請市府免費苗圃,委員沒時間去載,主委去
大小施工儘量避免花大錢,委員們自己來;為了安全,加上自己主委身分也擔心,幾乎到場
如今管委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第9項「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行使職權
可是卻還要忍受特定人士不實的言語攻擊
...主委真的很難當、很無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