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交流道佔用平面道路使用面積、影響周邊道路流量,相當於是share短程交通的可用資源,當然應該提供原本用路人公平的使用權利。2.相同功能的道路建設有排他性,建了A就不會建B。有了一座連接鄰近各點的交流道,在經費以及空間考量下通常不會再建一座功能相同的普通立體道路,也就是高速公路的都會端實際擔負區域流通的責任。短途用路人:本來我從甲地到乙地不用繳費,你們把高速公路(交流道)建在我走的路上,我就得繞路還塞車,走share給你們的路和你們一起擠還要我繳費?
01有太多鄉民跟著帶風向永遠也想不到錯在自己老活在自己想像世界裡這不只窮人而以連帶各區短程貨運集運通通列入影響 百行百業也增加更多社會成本光油電政府喊漲1-2元皮毛而已社會成本漲成什麼樣就很會靠北了...很容易了解邏輯不對亂開砲亂帶風到最後又開始靠北物價上漲......自己開的槍最後開到自己自己愛玩跟人塞又沒耐心亂嘴.....沒多久又出來靠北台灣物價高....買不起房永遠不會怪自己就是罪魁禍首結論:01有太多鄉民有著同樣共通點全世界都對不起自己就這麼簡單飛飛兒 wrote:其實有錢人不會在乎上...(恕刪)